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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自行申报带动税收增加58% 不报可能不受罚

更新时间:2007-4-26 23:04:31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上海)
  •   國家税务总局官员25日表示,今年首次实施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促进了國家税务总局收入增长,共补缴税额19.05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增幅同比高达58.2%。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及时申报可以延期申报,这種情况不受任何处罚。

 國家税务总局官员昨天表示,今年首次实施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带动了个税收入的大幅增长。

共补缴税额19.05亿元

从今年开始,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需要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负责此项工作的國税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司长孙瑞标昨天在國税总局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此次个税申报,促进了收入增长,共补缴税额19.05亿元。

今年3月份更是个税申报截止期临近、个税申报热烈的时候,个人所得税收入增幅同比高达58.2%。”这一增幅远高于我國一季度总体税收增幅。一季度,全國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128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296亿元,增长25.5%,是近年同期税收增幅最高的一年。

163万人并非都在档案中

据孙瑞标介绍,今年有近163万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这一数额与目前税务机关按建档情况估计的应申报人数比较接近,但是他坦言,这163万人并不都是建档中的。“根据我们税务机关已经建立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收入信息档案所掌握的,应该是170万人左右,现在实际申报的接近163万,占170万的比重是比较高的,但是不能够讲这163万都是我们170万当中掌握的。因为在我们建档之外的人也有不少人申报。”孙瑞标说,“由于我们國家目前对个人收入的统计力量比较薄弱,包括专职的统计部门,负责征管的税务机关,都没有对每个居民的收入情况进行全面的、准确的统计。在这種情况下,我们不能够提供准确的数字,只能讲我们已经掌握了的是170万人左右。至于有些专家学者提出的一些数据,我认为缺乏应有的事实和依据。”

不自行申报不一定受罚

对于不申报是否受罚,國税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司长孙瑞标表示,不能一概而论的说不申报的就一定要受到处罚,视具体情况应该是有所区别的。孙瑞标认为,对于年收入达到12万元但没有申报的纳税人,税收征管法有明确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但是,未申报有很多复杂的情况,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及时申报可以延期申报,这種情况不受任何处罚。

“我们要视情况而定,比如,平时已经缴足税了,但是没有申报,这種情况处罚会轻一些。如果平时税款没有缴纳,又没有按照期限来申报,这種情况处罚会重一些。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应该是补交税款,加收滞纳金,处0.5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孙瑞标说,“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可能比较复杂,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地说没有申报的就一定要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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